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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隆重表彰 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

 
 
 
  


表彰大会现场


  今天(5月29日)上午,全国律协在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举行仪式,隆重表彰10位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优秀律师,并授予他们“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表彰大会并发表讲话,表彰大会由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主持。


顾秀莲主任讲话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在会上说,今天的表彰,既是对获奖律师个人的表彰,也是对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所有律师的肯定和鼓励。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国和地方各级律师协会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绩卓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邓甲明秘书长主持表彰大会



王俊峰副会长宣读表彰决定


  全国律协副会长王俊峰宣读全国律协《关于表彰韩永安等十名律师为“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为获奖律师颁奖



获奖律师赵媛媛发言



获奖律师汪军发言


  与会领导随后为10位获奖律师颁发了获奖证书,获奖律师代表汪军、赵媛媛分别做了发言。


佟丽华主任介绍情况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在会上介绍了中国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与救助工作的情况。

  佟丽华主任介绍说,一直以来,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国律师协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很多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全国律协设立未成年人保户专业委员会,2004年3月又下发《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下发后得到了各地律协和律师的积极响应。至今,全国已有29个省级律协、88个地市级律协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志愿律师已超过8900名。

  随着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相继成立,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热心公益、积极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优秀律师,他们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活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与法律制度、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的研究、推动更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了表彰这些律师的奉献精神,扩大宣传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重要意义。

  自“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开展以来,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全国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这几年来,更多律师传承了这些律师的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以服务未成年人、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具体实践,展示了新时期律师的高尚品德和优秀风采,确立了律师在这一领域的良好职业形象。为了顺应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宣传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重要意义,全国律协决定于2011年3月开展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经过全国律协评选,10名律师当选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他们是:陕西省韩永安、福建省邱宁江、安徽省郭年勇、云南省田玲、贵州省汪军、湖北省杨彦萍、河北省闫晓佳、天津市赵媛媛、广西省杜培荣、青海省李强。 他们是全国律师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众多优秀律师的先进代表,他们所从事的这些工作,真实感人,体现了律师的职业特点,扩大和加强了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与影响,顺应了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要求,也确立了律师在这一领域的良好职业形象。

  附:



韩永安


  1、韩永安,陕西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起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动陕西省律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其努力倡导下,陕西省律协又组建了357名律师参加的“陕西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网络”。他一直密切配合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与探索》等重要未成年人法学研究论文,办理多起有影响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如:⑴长安区自闭症女童蹊跷死亡案、⑵兴平小孩跌入垃圾火坑案(3)渭南小男孩在幼儿园被烧伤案(4)西安某职业技校学生李某被以实习和勤工俭学为名送往工厂超负荷劳动致精神分裂案(5)安康市紫阳县小学生高某被教师体罚人身损害赔偿申诉案(6)西安印刷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张某团伙抢劫案。他两次应邀参加了团省委组织的青少年权益调研座谈会,并就省律协未保委工作开展情况、发展思路及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思考和建议作主题发言。陕西省实施《未保法》办法修订过程中,韩永安律师全程参加《办法》修订案从征求意见稿直至送审稿审议全过程,提出的30多点建议基本被吸收采纳。

  所获荣誉:1996年,韩律师被省司法厅授予“陕西省优秀律师”;1997年,被中共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被团省委授予“第十届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1998年,被省青联授予“陕西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2011年,被省司法厅“三秦十佳律师”。目前,韩律师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邱宁江


  2、邱宁江,福建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邱宁江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9年。自执业以来,邱宁江共承办青少年案500余件,其中青少年减免案件近400件,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邱宁江率先在律师事务所开通的“青少年维权咨询热线”,已接受来电来访逾万人次,年均解答青少年法律咨询500人次,接待来访涉及青少年案件咨询100余人次。邱宁江更是深入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律讲座数十余场,先后为三明学院、三明电大、各中小学以及各种技术培训学校作法律知识讲座达50余场,听众已逾万人。

  所获荣誉:1986年,被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三元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三元区政府授予“区先进工作者”;1991年,被福建省司法厅、省人事局授予“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享受市级劳模待遇);2000年被三明市司法局评为“市优秀律师”;2000年被团省委、省司法厅、省电视台、福建法制报社、省青法协授予首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2001年荣获首届全省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称号;2001年荣获首届全国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称号;2002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司法部评为第五届“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2003年被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等9单位评为“三明市十大杰出青年”;2006年度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第七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2009年被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当代律师风采奖”。目前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三明市委副主委、三明市政协常委、福建青年联合会常委、三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三元区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郭年勇


  3、郭年勇,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文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起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积极协助省律协,推动全省更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配合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团省委、预防办、有关媒体等单位开展密切合作,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跨部门合作网络中发挥重要作用。他承办过多起有影响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如2005年张胜男抢劫案辩护、2006年陈杰宇盗窃案二审辩护、2009年李云峰抢劫案辩护、2010年程超军抢劫案辩护;发表《从“网络少年”到“蒙面大盗”?李力等三名未成年人抢劫案辩护纪实》、《学生互殴致伤案如何列明适格诉讼主体》、《学法用法,快乐成长?未成年人法律与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篇重要未成年人保护论文。

  所获荣誉:2004年9月合肥市律师实务论文一等奖;2006年8月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赛初赛(安徽),获优秀辩手奖;2008年3月安徽省妇联、安徽省司法厅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称号;2009年9月合肥市律协授予“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称号;2009年9月安徽省律协评选为“安徽省优秀律师”; 2010年11月第五届合肥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目前,郭律师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合肥、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田玲


  4、田玲,云南省律协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实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自1995年起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至今15年。她积极推动省律协成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业委员会,2007年在其努力推动下,省律协成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她办理过朱东英电力损害赔偿案、江龙因教师体罚致精神病损害赔偿案等多起在当地有影响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发表过多篇重要未成年人保护论文,如:《媒体报道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几点思考》、《运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的司法保护》、《在现行司法体制下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触犯刑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思考》、《办理未成年人电力损害案件应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在少年司法中的作用》、《律师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作用》。

  所获荣誉:1999年11月28日,受到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表彰,被评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 目前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律师协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云南省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处主任;昆明市律师协会东南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云南省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董事。


汪军


  5、汪军,贵州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道援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1年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05年他成为贵州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副主任,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05年至2008年三年间,通过电台、电话及上门咨询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咨询达400余人次。2007年和事务所其他律师主动到贵阳市中级法院全年无偿为涉嫌犯罪的青少年提供援助达41件次,其中仅本人承办案件达37件,如农民工子女田某人身损害赔偿案、幼女胡某被性侵害赔偿案,两个案件分别在《贵阳晚报》、《贵州商报》进行相应报道。2009年,他个人出资与“少年时代报”共同举办了“持恒律师杯”贵州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取得良好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效果。2010年,在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编辑的一套未成年人普法系列丛书中,他负责了其中《法律为我护航》一本书地编纂工作,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按时高质量完成了该书的编纂工作,得到了出版社的赞誉。

  所获荣誉:2008年获贵州省政府“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表彰(黔府发[2008]14号)。2008年获共青团省委、贵州省综合办、贵州省司法厅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目前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专业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杨彦萍


  6、杨彦萍,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起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她承办过刘阳校园伤害索赔案、杨某在宾馆实习被性强暴索赔案、阳某在洗衣房打工致右手伤残上访案等多起有影响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最大限度地为这些未成年人争取到了合理赔偿;其承办的何洋等二人抢劫案、蒋平等二人制造毒品案、孙彩艳盗窃案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为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争取了轻缓判决。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她恪守律师职业操守,认真对待每一位咨询者并努力办好指派案件,较好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当地百姓和每位受援人的赞扬。办案之余,她还积极总结办案经验,撰写《为伤残童工索赔调解案》等多篇论文,发表于《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一书。本着“助人为乐”的人生理念,2010年7月,她又积极参加“1+1中国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四川省金堂县司法局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法律服务工作。

  所获荣誉:2009年度湖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优秀律师称号;2010年度四川省金堂县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闫晓佳


  7、闫晓佳,河北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同骥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未成年人工作15年,积极配合全国及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践工作。他发表过《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等重要未成年人保护论文;办理多起有影响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如:为保护六十三名幼儿园孩子而壮烈牺牲的辛集市中医院女护士郭钗烈士被害一案提供法律援助;为西藏阿里地区援藏大学生詹勇同志的子女及其他近二百名学子被骗学费一案提供法律援助;为北京通州某学校几十名被猥亵、奸淫的受害小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在办案的基础上,他利用担任新华区政协委员的身份呼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他撰写的《减轻中小学作业负担》、《中学不宜分快慢班》等提案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所获荣誉:1992年在桥西区人民检察院荣获三等功;2001年获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赛优秀辩手、河北省十佳律师;2003年河北省抗非典先进个人;2006年河北省优秀律师;2006年石家庄法律援助十佳律师、市优秀律师等。目前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任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河北省律师协会理事、河北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民建河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律协常务理事、石家庄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政协石家庄市新华区六届、七届政协委员、民建石家庄市市委委员、民建石家庄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


赵媛媛


  8、赵媛媛,天津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百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6月起从事未保工作。办理多起有影响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如:崔某电击伤人身损害赔偿案;女婴“小希望”维权案件。赵媛媛律师最突出的贡献是带头组织众多律师走进校园、社区、监狱、少管所、儿童福利院、青年宫、电台普法的同时,也是主动承担着未成年人心理调适责任的唯一一名律师. 经统计,近三年直接接受过赵媛媛律师心理疏导帮助的孩子就有46名之多。2010年9月,赵媛媛律师通过个人关系,说服天津市教委组织了一场全市270名初、高中、中专校长书记法制培训讲座,270名校长、书记听到赵律师用生动案例和血的教训,分析出老师们的特殊使命,几次掌声不断。培训后,多名校长让赵媛媛律师帮助学校建立有关制度,建立老师行为规范。今年3.8妇女节,赵媛媛律师利用自己天津市和平区妇联执委身份,为和平区全体街道主任及基层领导讲解《做母亲的责任和艺术》。因反响热烈,区妇联与赵律师制定了系列讲座的计划。

  所获荣誉:2010年2月荣获2007--2009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10年获得天津市和平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称号。目前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天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民主建国会法委会副主任;天津市和平区妇联执委;天津市青少年12355健康活动中心顾问。


杜培荣


  9、杜培荣,广西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起从事未保工作。他承办过多起有影响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如2005年代理南宁市人民公园系列抢劫案(13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枪杀邕城卫士的系列故意杀人案等,其中一起案件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为2007年十一起在社会上有效大影响案件。在办案基础上,他积极总结办案经验,发表多篇重要未成年人保护论文,其中一篇于2005年12月被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论文,《关于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总结与思考》一文获得2006年广西法学会刑事学术研论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作为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他一直积极配合广西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定期给学生讲解法律课,免费代理未成年人诉讼案件,编写法制讲座稿件,还为聋哑学校等两所学校学生赠送了钢笔、笔记本、图书,并资助困难学生上学。“送法进校园”活动多次被广西电视台、南宁晚报、《广西律师》杂志也给予报道。

  所获荣誉:1998年度南宁地区司法先进工作者;2006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2009年评为广西律师执业热心贡献公益事业奖。目前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南宁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南宁市新阶层常务理事。


李强


  10、李强,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海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从事未保工作,一直积极致力于推动省律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并组织全省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工作。2007年他办理的童工马某遭受雇主殴打一案,被司法厅评为优秀案例。他还积极配合省妇联、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10年先后四次到甘河滩镇李九村、民和县巴州镇、平安县申家镇村等地送法下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等法律知识。多年来他担任省妇联专家,参与妇联组织的干部培训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后对600余名县乡以上妇女干部、300多名从事服务行业的妇女进行法律培训。2006年8月,其推动所在律师事务所成立青海省首家妇女维权法律工作站,接受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投诉,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具体法律服务。

  所获荣誉:自从事执业律师以来,每年度被评为或先进个人或优秀律师,2005年度被省司法厅评为省优秀律师,2009年度被司法厅、青海省律师协会评为青海省优秀律师,2010年3月年度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1年1月被青海省民盟评为先进个人。目前担任的重要社会兼职: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保护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监狱局法律顾问;青海省妇女联合会法律顾问;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妇女维权工作站主任;青海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委员;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保护委员会主任;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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